正文:传菜工离职被酒店"扣薪" 律师:应支付双倍报酬
传菜工离职被酒店"扣薪" 律师:应支付双倍报酬
“当初到酒店应聘的时候,我缴纳了200元押金,但是酒店并没有跟我签书面劳动合同。现在我工作了一个多月准备辞职,但公司不同意,要扣取我半 个多月的工资以及当初缴纳的押金。”黄师傅是安徽人,现在在松江区豪源酒店传菜部工作。他说,因传菜部工资偏低,已有四五个员工准备离职,但酒店并不同 意,并用扣留押金等方法“挽留”员工。
黄师傅告诉记者,豪源酒店位于松江区松卫北路768号,于12月11日正式开业。“我是11 月6日过去的,因为员工需要岗前培训,工作时间最长的员工从9月份开始就在酒店培训了。”黄师傅说,无论是培训期还是酒店正式开业之后,酒店方面都没有跟 他们提起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
在工资方面,黄先生也感到不甚满意。“本来跟我说好是一个月1200元的,后来不知怎么回事,变成了 1150元。”而另一名酒店传菜工宋师傅说,酒店实际给出的工资和当初招聘时开出的条件并不相符。“本来说好的工资是一个月1300元到1600元,后来 就变成1100元了。而且传菜部的工资是酒店各部门最低的。”对此,宋师傅也找过酒店相关负责人,得到的答复是工资会逐月上涨,直到涨到当初许诺的数字为 止。“因为工资低,现在有四五个传菜工要求辞职。”
12月23日,黄师傅向酒店递交了辞职书,但未获批准。24日,黄师傅跟酒店方 说起自己要辞职的事情,“对方告诉我说,不想干了就可以走,但要扣留100元押金和12月11日开业至今半个月工资。”黄师傅不解,明明是提交了辞职书, 为何公司要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,并且扣除部分薪资?
昨天下午,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豪源酒店。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小姐对记者说,招聘时酒 店收取200元押金是出于成本考虑,“因为需要给员工们发放工装、工号牌等等物件。”在员工离职时,如果员工保有押金单,那就可以取回押金,不存在黄师傅 所说的需扣留部分押金的情况。至于工资问题,陈小姐表示,按照酒店规定,每月工资都是下月中旬发放,因此现在本来就没到发放12月份工资的时候,不发工资 是正常情况,并非克扣。但是如果员工自动离职,不办理公司所需的相关手续,那就可能没法拿到工资。
陈小姐告诉记者,酒店的确没有和 传菜工们签订劳动合同。“我们打算开业三个月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。”对于这点,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蔡晶律师告诉记者,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 候,应当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中应对用人单位情况、劳动者情况、劳动合同期限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时间等作出明确的约定。 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如果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劳动报酬。